山东省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1970年01月01日 08点

山东大学关于开展第十届高等教育(本科)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系统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大思政”教育-01,优化学科专业结构-02、基础学科人才培养-03,急需紧缺领域人才培养-04,应用型人才培养-05,新工科-06,新医科-07,新农科-08,新文科-09,创新创业教育-10,教育教学数字化-11,教师教育-12,教学质量评价改革-13,教学综合改革-14,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医教协同-15,其他-16

二、奖项设置与要求

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要影响;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2.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在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有成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在省内外高等教育界有影响,并取得较高认同度。

3.已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特别创新进展,不得重复申报。否则,一经核实即取消该成果申报资格、不予增补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4.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以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方案制定的时间。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5930日。

5.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二)申报要求。

1.推荐的成果中,推荐现任校领导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须提供其对成果贡献的写实性说明(须本人签字、学校盖章,以下简称写实性说明),并作为申请书附件材料一并提交。

2.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5个(人),原则上每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3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2项。

3.各成果所在的学院党委应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等进行审查把关,并对主要完成人进行政治审查。请各成果将由学院党委盖章的成果及主要完成人的政审材料(格式自定)PDF版于915日前发送至bkjg@sdu.edu.cn邮件请命名为XX成果政审材料”。

4.教学成果需具有数字化应用的实践基础。

四、申报方式

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

2023年、2025年山东大学教学成果奖的评选中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可于98-917通过山东省教学成果申报系统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2023年、2025年山东大学教学成果奖的评选中获得二等奖的成果,学校将结合省级成果申报限额进行遴选推荐。请获得二等奖的成果于818-822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jxyj.sdu.edu.cn/完成校内申报(申报材料请按照本次省级成果奖要求准备),获得推荐资格的成果(学校将统一公示)可进行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五、申报材料

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有关材料包括:

(一)《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二)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

(三)成果如为著作、教材,须提交纸质教材最新印次完整PDF电子版(数字教材须上传全部教材内容电子版或填写能够查看全部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须上传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PDF电子版,以及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或能够查看全部数字资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

(四)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五)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以上有关资料,如需报送纸质版,则另行通知。报送的纸质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底。

请各成果所在学院于98日前将本单位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资格的所有成果信息汇总至《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并将Word及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发送到bkjg@sdu.edu.cn,邮件请命名为XX单位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六、专家推荐。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学校将推荐一批本科教育教学领域专家参与成果奖评审请各成果完成单位推荐2名(建议来自不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的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人才培养、“四新”建设、教师能力提升等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工作。请各单位于93前将《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3)的Word版及加盖单位行政印章的PDF版发送至bkjg@sdu.edu.cn,邮件请命名为XX单位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接国家战略急需领域及近4年来教育部高教司重点工作,有组织的做好院内成果的整合、打磨与凝练工作,以此为抓手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二)对申报成果材料要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将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

 

联系人:孙雨霏、盛琨,0531-883619190531-88364796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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